2025年吉林省慈善总会慈善助医项目

2025-03-18

一、在全省统一开展的救助项目
(一)“点燃希望”困难家庭儿童大病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全省困境儿童(包括低保、特困供养、脱贫家庭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农村户籍因病致贫家庭中14岁以下患儿。
   
救治病种:1.血液病。主要为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2.恶性肿瘤。主要为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髓母细胞瘤、软组织肉瘤。
   
救助标准:1.患者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不足2万元的全额资助;超过2万元的资助2万元。每名患儿原则上只救助一次。

2.具有低自付或商业大病医保的患儿不在救助范围之内。
   
定点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
(二)困难家庭妇女“两癌”免费医疗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全省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以及脱贫家庭中患有宫颈癌和乳腺癌的妇女。
救治病种:乳腺癌、宫颈癌。
救助标准: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性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慈善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医院减免和省慈善总会资助解决,最终实现患者免费治疗。
定点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
(三)省肿瘤医院困难肿瘤患者慈善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省内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脱贫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家庭中的肿瘤患者。
救治病种:1.恶性肿瘤(限手术、放疗、化疗治疗);

2.肺癌、淋巴瘤、大肠癌、胃癌、肝癌的住院靶向治疗以及靶向治疗的基因检测费用;

3.肾恶性肿瘤、前列腺癌、膀胱癌、复杂肾上腺肿瘤、结直肠癌、胃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的 DAVINCI(达芬奇)机器人手术治疗费用。
   
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政策内医疗费用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剩余部分;规定病种的肿瘤靶向治疗及靶向治疗的基因检测费用、DAVINCI(达芬奇)机器人手术治疗费,均由省肿瘤医院困难肿瘤患者慈善救助基金救助60%、医院减免40%。目录外医药费用须经患者同意并由其自理。
定点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
(四)省人民医院白内障困难患者慈善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全省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以及脱贫家庭中患有白内障的患者。
救治病种:白内障。
救助标准: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住院总费用在各种保障性政策报销后,自费部分由慈善基金承担,实现困难患者免费治疗。
定点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
(五)“生命之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省内城乡低保户、脱贫家庭及其他困难家庭中18岁以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救治病种: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狭窄、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法洛四联症以及其他复杂先心病等。
救助标准:在各项保障性政策报销后,省慈善总会对低保家庭、脱贫家庭的患儿自付部分全额资助,最高资助2万元;资助其他困难家庭患儿自付部分的50%,最高资助2万元。
定点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中日联谊医院。
(六)困难家庭多发性硬化慈善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全省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脱贫家庭以及农村困难家庭中确诊多发性硬化的患者。
救治病种:多发性硬化。
救助标准:患者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慈善基金资助50%,但救助上限不超过10000元。每名患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
定点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七)省人民医院破伤风困难患者慈善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全省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脱贫家庭以及农村困难家庭中确诊为破伤风的住院患者。
救治病种:破伤风。
救助标准: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住院总费用在各种保障性政策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慈善基金救助10%(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脱贫家庭患者再予以医院政策内5%的减免),总救助金额不超过患者自付费用。
定点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
(八)“关爱生命”外科大病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省内城乡困难居民。
救治病种:1.外科:血管介入、甲状腺肿瘤、肝胆病、疝气等;

2.股骨头、膝关节、腰颈椎等;

3.妇科:子宫平滑肌瘤、卵巢巧克力囊肿等病种的手术治疗。
   
救助标准:血管介入、甲状腺肿瘤、子宫平滑肌瘤和卵巢巧克力囊肿的手术治疗最高救助3000元;股骨头置换、膝关节置换、腰颈椎手术治疗最高救助3500元;其他救助病种的手术治疗,最高救助住院总费用的15%。
以上病种未启动大病保险的,按照最高金额进行救助,启动大病保险的,其报销金额未达到最高救助金额,则补至最高救助金额;以上病种救助范围不包括病理费、输血费及其他疾病治疗费。
定点医院:吉林延安医院。
(九)“友好慈善基金”困难家庭患者大病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省内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脱贫家庭及由村、社区出具困难证明的其他参保困难群众。
救治病种:髋关节置换(股骨头坏死、股骨颈骨折)、膝关节置换;颈(腰)间盘突出及腰椎管狭窄、甲状腺肿物、乳腺癌手术治疗;疝气、胆囊切除、子宫肌瘤及卵巢囊肿腹腔镜手术。
救助标准: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性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慈善基金进行定额救助。髋关节置换(股骨头坏死、股骨颈骨折)救助1000-2000元;膝关节置换、颈(腰)间盘突出及腰椎管狭窄手术治疗救助1000-2000元;甲状腺肿物、乳腺癌手术治疗;疝气、胆囊切除、子宫肌瘤及卵巢囊肿腹腔镜手术每例救助500-1000元。
定点医院:吉林友好医院。
(十)“吉心工程”困难家庭心脏病医疗救治项目
救助对象:吉林省边境县域内患有单纯性心脏病需要介入或手术治疗且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体及退役军人;省内其他地域内参保的低收入心脏病患者。先心病患者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后心病患者70周岁以下(含70周岁)。
救治病种:冠心病(支架植入术;搭桥手术)、先天性心脏病(介入封堵治疗;手术治疗)、心脏瓣膜病(修复治疗;换瓣治疗)、心律失常(射频消融术;起搏器植入术)及其他心血管疾病手术治疗,以上病种需符合术后效果好,费用可控原则。
救助标准:在各项保障性政策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自付部分指住院总医药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大病,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的剩余现金应支付部分)。
定点医院:吉林心脏病医院。
(十一)国金慈善基金大病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省内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脱贫家庭及由村、社区出具困难证明的其他参保困难群众。
救治病种:按照分级诊疗制度需要到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所有疾病。特别是:肺癌、腹膜后肿瘤、肿瘤化疗、急性重症胰腺炎、老年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性骨折、腰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子宫内膜癌、输卵管性不孕症、卵巢性不孕症等疾病的手术治疗;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腹腔肿瘤、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手术、腹腔镜疝手术(手术治疗);股骨头无菌性坏死、膝退行性骨性关节炎、颈(腰)间盘微创手术。
救助标准:1.外科及介入类疾病: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性报销后,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慈善基金全额救助;其他困难患者救助比例为个人自付部分的45%。

2.特殊指定病种:(1)冠脉造影(冠心病、心梗、心肌桥等心脏类相关疾病筛查)困难患者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慈善基金全额救助。(2)普通心脏血管支架。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慈善基金全额救助;其他困难患者个人承担2000元,剩余部分由慈善基金救助。

3.自付部分指本次住院符合医保报销的甲、乙类项目中的个人承担部分。
   
定点医院:吉林国金医院。
(十二)“微笑列车”唇腭裂修复慈善项目
救助对象:先天性唇腭裂患者。
救助标准:唇腭裂首次修复及多次修复均可免除手术费用。
救助程序:患者不限户籍,不需要开具任何证明,持本人户口在项目定点医院填写《病人记录同意书》,即可免费进行唇腭裂修复手术。
定点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长春市口腔医院、四平市中心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十三)“心的希望”医疗慈善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省内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脱贫家庭、残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众。
救助病种:冠心病(心脏造影、心脏支架、心脏搭桥);瓣膜性疾病;各种肿瘤类的手术治疗及化疗、放疗;髋(膝)关节置换;腰椎间盘突出(手术治疗);脑出血、脑积水、脑梗死(手术治疗);脑血管造影;静脉曲张手术;肾、输尿管结石手术;胆囊结石;造瘘术;白内障手术。
救助标准: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住院总费用在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由省慈善总会救助基金与长春通源医院分别承担50%,慈善基金最高承担2万元,其它由医院减免,确保困难患者实现免费治疗。
定点医院:长春通源医院。
(十四)一诺白内障慈善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长春地区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脱贫家庭、残疾人、退伍老兵及其他困难家庭的患者。
救治病种:需要手术治疗的单纯性白内障。必须为不伴有其它各类眼病的单纯白内障患者,同时不伴有其它严重的影响手术的其它疾病。术前检查是否符合手术条件以定点医院检查结论为准。
救助标准:使用指定晶体每例手术费用一诺慈善基金救助800元,患者自付400元(另选晶体需付晶体差价款)。患者因其他眼病或全身疾病进行的检查、治疗产生的费用由患者自付。
定点医院:长春一诺眼科医院。
(十五)“暖阳抗癌”慈善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省内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和脱贫家庭及其他需要救助的困难肿瘤患者。
救助病种: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等各种恶性肿瘤。
救助标准:实施基础放疗,医疗费用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剩余部分患者自行承担9800元(省内异地患者)或6800元(长春市医保患者)后,不足部分由暖阳医疗救助慈善基金救助60%、医院减免40%。
定点医院:长春肿瘤医院。
(十六)肝胆病慈善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省内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脱贫家庭患者、残疾人、退伍军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及其他困难患者。
救治病种:慢性肝炎(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肝硬化(代偿期及失代偿期肝硬化)、肝癌(肝恶性肿瘤)、胆结石(明显症状)及各种消化道疾病。
救助标准:经国家相关政策性报销后,自费部分由慈善基金资助60%(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医院减免40%,患者基本实现免费治疗。
定点医院:长春单氏肝胆病医院。
(十七)生修堂肾病慈善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省内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脱贫家庭等其他需要救助的肾病患者。
救治病种:原发性、继发性肾病。
救助标准:在医保及其他政策报销基础上,患者个人承担部分由慈善基金资助80%,医院减免20%,患者实现免费治疗。
定点医院:长春生修堂中医院。
二、项目救助程序
(一)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经定点医院确诊后,填写《吉林省慈善总会助医项目申请审批表》,并办理医保转诊手续;
(二)患者持转诊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申请审批表》、低保证、精准扶贫对象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定点医院医疗救助办进行申请;
(三)定点医院审核合格后,即可接受救助治疗;
(四)省慈善总会根据救助完成情况,及时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院。
三、联系方式

人:宋慧玲、刚旭

联系电话:0435—3373657

地    址:吉林省通化市新华大街16号通化市慈善总会



编辑:刚旭

审核:于浩

主审: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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